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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电大法学学科开展“课程思政”路径探析--刘盺悦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把高校的思政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指明了新时代发展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社会主义发展建设输送更多具有“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既符合高校“课程思政”的目标要求,又能更好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成人高校,电大的法学教师应当牢牢把握好习总书记在思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教学方向,结合电大自身学生以及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的特点,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以期实现电大法学专业教育与思想工作有机融合,推动电大“课程思政”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课程思政;思政教育;电大法学专业教育;路径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曾经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1]因此,高校是我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战线,是我党意识形态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战略阵地。在当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这就说明我们在高校的思政课程教育当中不能只就“思政课”来谈“思政”,而是要努力在各个学科教育教学全过程中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将教书育人的内涵渗透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

所谓“课程思政”,指的是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的各环节、各方面,以“隐性思政”的功用,与“显性思政”——政治理论课一道,共同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2]具体到法学这门学科亦是如此。20175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高校这个培养法学学科人才的第一阵地,责无旁贷有义务为我国输送大量优秀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意义重大。现如今,打破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隔绝的“孤岛效应”,将立德树人贯彻贯穿到高校课堂课程教学全过程、多方位之中,成了法学学科义不容辞的任务。作为一名电大法学教师,我认为我们应当牢牢把握总书记提出的“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这个理念和思想,将思政迁移至自己所教的每一门课程当中去,让“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法学专业的“课程思政”开展改革,既不能让“课程思政”取代“思政课程”,又不能把法学的专业课程都讲成“思政课程”,而是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法学的教学课堂当中。课程改革的落脚点就在于“渗透性”。要利用“无声润物”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之改革,其目的就是,不仅发挥思政课作为德育教育主要阵地和主要渠道作用,而且让每门课堂起到德化育人的功能,让每一名教师承担起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真正回归教书育人的教师本位,为“法治中国”培养负责的建设者和合格的接班人。作为一名电大的法学专业教师,笔者认为,电大法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有以下天然的优势。

一、法学学科与思政课程的天然的密切关系

法学这门课程本身就自带价值判断。本科生刚入学初学法学课程《法理学》就非常完整、清晰且全面地介绍了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流派、法系等等一系列概念。其实法学本身就自带价值判断的,法学教育本身就承担着对学生意识形态领域的塑造和完善。其内涵不应局限于朴素的法学理论知识或法条机械讲解背诵上,更应包含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融合以及对当今主流价值观的彰显。

法学学科的“课程思政”,不能简单理解成用思政课课程去代替法学课程,也不能粗暴地把所有法学学科所有章节强行加入思政部分内容,而是需要教师在编写教材时、课堂授课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刻融入法学课程当中。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润物细无声”的效果,通过熏陶陶冶的方式来影响学生的价值判断和思想观念,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成熟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电大系统教学与课程思政的密切关系

广播电视大学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承担着重要而特殊的职能,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主要力量和服务中心,构建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的学习体系,成为全民终身学习的支柱、学习型社会的平台是广播电视大学的社会定位。[3]

电大教育自身来讲具有其特殊性。总体来看,全国各地电大目前的教学体系由几大块组成,分别是开放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大学等等。正因为如此,电大的学生群体较为具有特殊性。第一个特殊性在于,在电大的教学过程中,占比最重的当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面对的群体多为一些年龄较大、社会经验较丰富、社会结构较复杂的学生,因此在进行课程思政的教学过程当中,电大教师应更注重教学的方法和手段,避免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防止出现适得其反。第二个特殊性在于,电大教学面对的学生群体面广、量大、甚至生源流动性大的状况。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特殊学员接受“课程思政”教育时,电大法学教师应该牢牢记住,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做支撑,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依法治国方针为引领,在此基础上汇总、编纂教学资源,因为这些课程资源及知识讲授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浏览量更高,受众更多。一旦“课程思政”的效果较好,可以带动社会不同领域不同职业的人们更好树立人生观价值观,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对法治的信仰与对法律的遵守,效果更是较普通的高校法学教育更胜一筹。

总而言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已成为大势所趋,并且是顺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力争做到将思政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深刻体现。高校法学教师,尤其是电大的法学教师更应该抓住总书记讲话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法学教学过程当中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让法学的“课程思政”更加顺利、高效地开展。

既然电大法学专科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着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如何推进思政教育在法学学科教育的渗透和交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课程资源整合编纂过程中将二者有机融合呢?

要做到让法学学科与课程思政真正有机融合、相辅相成、浑然一体,最大化体现出课程思政的目标,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做好教师自修。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座谈会上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我国高校最鲜亮的底色。[4]作为法学教师本身,自己应当首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统领,深刻理解和领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工作、生活当中来,将“课程思政”理念既内化于心、又外化于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互联网的红利更是为我们获取知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各种碎片化的信息开始爆炸性涌入教师和学生的视野。随之而来的便是多元化的思潮和各种各样的价值取向。在这些信息面前,我们作为教师首先应当保持头脑的清醒,学会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当中进行甄别,坚定地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做到“正己而后正人”。反观很多高校教师,尤其一些法学专业教师,在课堂上公然发表不当言论,为了“吸精”的目的,散播负能量,哗众取宠。这对于教学效果有很大影响,会给学生传递非常错误的价值观,同时也是对教师队伍形象的很大伤害。我们作为电大教师,应当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面对电大学生成分较为复杂、社会关系较为多样的情况,更要做到在教学与研究中,要增强政治定力,提高判断力,把握正确方向,正确对待“学术性与政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独立性与协同性”相统一的要求。[5]

为了更好实现这个目标,学校可以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门槛,大力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规范教学课堂监督管理机制,也可以引入考评机制从而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监测教师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抓好思政课程教师、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教师队伍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从而更好推进“课程思政”的开展。

第二,改进教学方法。电大法学专业教师应当敏锐注意并善于挖掘隐藏于法学专业课堂的“思政基因”,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善于将法学自身的研究方法、教学模式加以运用,找到适合课程思政的教学方式。具体而言,可以有以下尝试和探索。

(一)运用法学研究方法来进行课程思政教学

在法学学科理论当中,研究方法多样,法学教师应当挑选合适的研究方法代入法学“课程思政”当中。譬如说,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在几乎每个法学学科当中都出现了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通俗地说,所谓比较法,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在研究本土法律体系、法律条文、法律制度时,通常都会引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同一法律的进行对比研究,从而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法学教师在进行比较法的教学实践当中,要为学生全面、客观分析不同国家地区的经济基础、文化风俗、地理面貌、风土人情等因素造成的立法司法实践的不同,让学生充分了解法治的本土资源对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实践的深刻影响,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对本国法律的制度自信,法治自信,文化自信,进而树立制度自信,最终能够将“四个自信”入眼、入脑、入心。

(二)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课程思政教学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学科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同时也是最为直观、最易于学生理解的教学方法。法学教师在讲授一般法学理论或者法律条文后,为便于学生接受和理解,通常会列举若干案例供学生分析和参考。法学教师在列举案例时,可以倾向于挑选一些价值引领倾向强的案例,并在讲解过程中巧妙融入一些“思政元素”,让学生在学习案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接受核心价值观的洗礼,起到“春风化雨”的效果。以电大本科教材《国际公法》为例,在授课过程中讲解到“海洋法”一章时,教师可以列举我国南海争端当中的相关法律案例,在讲解南海九段线、国际法院仲裁裁决等知识点引入2014年我国面对菲律宾起诉南海争端时的做法,找到当年《人民日报》的红底海报“中国一点也不能少”的配图,加上声情并茂的讲解,让学生在法学知识的学习当中感受到我们伟大祖国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和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统一大业的渴盼,提升学生们的民族自信心,增强他们作为一名中华儿女的民族自豪感。

(三)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为了突出课程思政的内容,就必须找到重点,“对症下药”。电大的教学模式一直是坚持远程支持服务和面授教学结合的传统教学方式,从而让学生享受灵活自主的学习模式。作为电大法学教师,面授课程安排和教学资源的选择方面应当注意找到和思政内容关联最为密切的科目、章节,从而有重点地备课和讲授,做到有所侧重。同时,开放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网络课程资源设置要及时更新,渗透“课程思政”的新理论新动态,对于法学这种时效性较强的学科更应如此。具体而言,可以选取诸如《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法律史》这些法学学科作为“课程思政”的重点,同时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学科当中的部分章节作为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切入口,从而更好实现“课程思政”。

三、结语

广播电视大学一直都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承担着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承担的重要使命,电大法学教师们一定要进一步开展学科课程改革的研究与探索,善于深入挖掘课程当中的思政资源,将培育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自己教书育人全过程,注意自身德行修养,做好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让思政教育和课程专业教育最终形成齐头并进的态势,为全民提升法律素养、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律信仰,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从战略高度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高德毅、宗爱东,《中国高等教育》2017.01

2.《课程思政推行中若干核心问题及解决思路——基于专业课程思政的探讨》,陆道坤,《思想理论教育》,2018.03

3.《“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建构策略》,何红娟,《思政政治教育研究》,201710月第五期第33

4.《正确把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关系》,石书臣,《思想理论教育》,2018年第11

5《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索》,时显群,《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0.02

6.《新课改下高师思政专业法律课程教学模式探析》,余华,《教育与职业》,2014.02

7.《大学法学开展课程思政教育的思路研究》,赵呐,《教育现代化》,2019年第99

8.《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关系及融合架构研究》,饶冠俊,《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910月第五期

9.《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路径与对策》,沃耘,《天津日报》201934日第009

10.《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法学本科教学的路径研究》,张峥,《智库时代》,2018.10



[1]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 《课程思政推行中若干核心问题及解决思路——基于专业课程思政的探讨》,陆道坤,《思想理论教育》,2018.03

[3] 《从电大发展看高等继续教育未来走向》,葛道凯,《中国高等教育》,2007.10

[4] 20185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5] 原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2014917日赴浙江省法学会等机构调研,与法学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座谈时的讲话。